Friday, January 06, 2006

殘忍

昨天從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報導, 一個青年因為自己心情不佳, 竟然把家中的一頭小狗活活踢至奄奄一息, 然後便將牠棄置在一個紅白藍膠袋內, 當其他人聽到小狗微弱的哀鳴, 立刻把小狗帶去搶救, 但小狗的傷勢太嚴重, 最後也返魂乏術了。看見報紙那張小狗被踢至毛色也染了很多血的圖片時, 心裡面實在有種很難受的感覺。為何人可以這樣殘忍, 如此對待一隻有生命的動物?? 這樣跟活活把一個人打死又有何分別呢 那個人因一時之氣做了這種無良的行為後, 又會否有內疚的感覺呢? 但無論會或是不會, 小狗已經離開了....或許這個結局會令小狗更加早脫離苦難, 跟這種人生活在一起, 平時一定受了很多的苦了, 現在小狗終於登上了彩虹橋, 對牠來說應該是一種解脫吧....小狗, 衷心祝福你在未來的日子可以快快樂樂地在彩虹橋玩樂, 如果你見到lafite, 跟她做個朋友吧, 她其實是隻很可愛的靚靚小貓呢! 祝福你....

1 comment:

三分鐘熱度 said...

呢d人應該試下俾人踢到流晒血親自感受一下